元宵节是我国民族传统节日中的大节,因此在百姓的心目中颇为重要。它又正逢春节过后第一个月圆之夜,一月称元月,夜称为“宵”,因此称元宵节。
元宵节起源于汉代,相传汉文帝在平定“诸吕之乱”后继位称帝,而平定叛乱之日恰是正月十五,所以此后,每到正月十五夜晚,汉文帝都要出宫与民同乐,就确定了这一天为元宵节。后,汉明帝又敕令元宵燃灯,则又称“灯节”、“灯夕”。传说正月十五是“天官诞辰之日”,所以又称“上元节”。
自古至今,元宵节民间的主要习俗是吃元宵,观花灯,猜灯谜。明清两代,妇女们还有“走桥、摸灯”的习俗。旧时,到了正月十六晚上,妇女们都罩上白绫衫,手拉手结队而行,走在最前面的举香开道,其他妇女紧随其后称之“走百病”,相率过桥,谓之“度厄”。据说,过桥者能保一年腰腿无病,健康长寿。过桥后,妇女们还要到各城门洞去摸城门上的铜钉,称此举为“宜男”,可生男孩。
每逢元宵节之际,朝廷也要张灯结彩,官员放假,解除宵禁,百姓可整夜出行观灯。节期由汉代的一天,唐代的三天,宋代的五天发展到明代的十天,自元月初八至十七日夜止。昼为市,夜为灯,极为壮观。元宵节所以称灯节,是因为张灯、观灯是这一节日的主要内容。正月十三为“上灯”,十四日为“试灯”,十五日为“正灯”,十七日为“罢灯”又称“残灯”或“阑灯”。明代时北京的灯市就设在今东城区的灯市口。那时灯与市是合一的,元宵之夜在灯市口整条街上,除了两旁商家林立张灯结彩外,珠宝玉器、日用百货,更是应有尽有,热闹非凡。到了清代,灯与市就分开了,“市”归琉璃厂、灵佑宫,“灯”设内城东四牌楼和地安门一带。清末民初时,地安门、什刹海一带正月十五还搞过冰灯,极受百姓的喜爱。所以正月十五闹花灯的习俗一直流传至今,历史上还流传着许多元宵观灯的故事。传说,宋代有一对夫妻在元宵夜观灯时走散,恰逢宋徽宗赐酒,妻子急于寻找夫君,竟随手端起了皇帝的御用酒杯,并吟词一首:“月满蓬壶灿烂灯,与郎携手至端门。贪看鹤阵笙歌舞,不觉鸳鸯失却群。天渐晓,感皇恩,传宣赐酒饮杯巡。归家恐被翁姑责,窃取酒杯作证明。”风流皇帝听后,还高兴地把金杯赏给了这位妇女,留下了一段元宵佳话。
过去“灯”和“谜”是分不开的,有灯必有谜,所以称“灯谜”,俗称“打灯虎”(此说是从李广在北平射虎的故事中引申而来)。在灯节夜晚一般是把谜条贴在花灯上或挂在拉绳上,猜中者有奖。有的店铺也张灯挂谜,还特意标出奖品,“如有猜中者,奖苹果三千”,当猜中者上前领奖时,奖品不过是一只苹果上插着三根牙签,以此增添欢乐气氛。灯节上出的谜语一般都是通俗幽默,趣味性的。如,谜面为“八戒洗澡”(打一肉食名),谜底是“猪下水”。又如,“农夫心内如汤煮”,(打三字俗语)谜底为“干着急”等。
元宵之夜,上有皎洁的月色,下有明灯万盏,天上人间交相辉映,可谓美不胜收。放焰火、走高跷、跑旱船、耍狮子、小串会等,更是一种民俗文化的展现。
元宵节的历史习俗,今日虽仍有保留,但其节味和文化内涵,早已被商家的元宵大战冲淡了许多。今年的元宵节民俗活动相对较少,仅有朝阳公园举办的来自四川的大型灯会,民族饭店的灯谜会,各城区各文化馆的一些灯谜活动,郊区大型的灯会和花会表演等。